司法局双拥工作总结(5)
时间: 11-03
作者:伍卉昀
栏目:总结
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巩固拥军工作举措。在原有法律拥军的基础上,加 强其他方面的拥军措施,不断增强拥军工作的社会效益。 四是做好拥军工作宣传。总结先进经验。充分借助新闻 媒体的优势,广泛宣传法律拥军的先进做法、典型案例,扩 展部队官兵学法维权的视野。
篇五:司法局双拥工作总结
2012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双拥办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不断探索、创新双拥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拓展双拥工作的新内容、新格局,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双拥工作组织领导。今年,我局将双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半年因人事变动后及时调整完善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局长,各相关科室、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具体工作和责任明确分工到部门和个人,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为开展双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法律拥军长效机制。 我局与驻莲部队建立双拥工作联系机制,加强联络合作;分别在军分区和人武部设立了法律服务站,由法律援助机构派出法律服务人员,为军人、军属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都建立了法律拥军承诺制度,保证了承诺事项的落实,使法律拥军活动融入到每个细节。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拥军活动。 一是健全完善优先优待服务窗口。#p#分页标题#e#县法律援助中心长年设置优抚对象法律援助岗,建立长效机制,优先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援助。对优抚对象在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方面需要维权的,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对经费上确有困难的,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同时,各法律服务所、丽大律师事务所也设立相应的优抚对象法律援助岗,优先为优抚对象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积极组织优秀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驻地部队,采取法律知识讲座、举办法律咨询、法制图片展览、赠送法律书籍以及开展法制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努力提升部队官兵依法维权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以来,共为部队官兵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1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法律书籍500余册。 三是积极开展宣传慰问活动。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职能,按照县政府和县双拥办的要求,利用元旦、春节、“八一”建军节和“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慰问和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对《兵役法》、优抚优待政策、国防意识等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