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基层工作总结(4)

时间: 11-03 作者:王悦悦 栏目:总结
5、充分发挥司法的职能,半年来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参与辖区党委、政府调解疑难纠纷27件,为地方政府提供司法建议15条,采纳9件、制定村规民约3件、制定规范性文件3件、参加整治专项治理活动10人次、1个司法所受到集体表彰、2人受到个人表彰。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6、加强新《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今年我们把人民调解法培训拿到基层目标责任制中,全县各基层司法所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培训,特别是宝山司法所召集全乡3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后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竞赛活动,为获奖选手颁发了证书和奖品,通过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进一步加深对《人民调解法》的理解和掌握,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到依法调解奠定了基础。
7、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重视。
半年来基层司法所的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5月初,由局一把手亲自带队,带领基础层装备股的同志对全县10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进行了调研,给每个所带去了新配备的电脑、摄像机办公用品,同时对各所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解决。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最近又召开了全县基层司法所长工作会,会上落实了基层目标管理责任制。张局长强调了五点要求:一是转变理念;二是善于创新,狠抓落实;三是加强沟通,突出考核;四是善于总结,突出亮点;五是立足本职,狠抓落实,努力为基层稳定做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8、全面开展与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人事争议衔接工作。2010年接到市局三个衔接文件精神后,积极与三家单位领导协调沟通,联合下发了逊公通【2010】52号、逊司行字【2010】23号、逊人保发【2010】18号等文件,但是由于各单位办公用房紧张,临时解决了办公用房,半年来解决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目前局领导与基层股同志正在积极与三家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把这项工作年底验收前落实完成。

三、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今年我县法律服务工作以市场建设为中心,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主动参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待群众信访工作。半年来,法律服务所代理诉讼、非诉案件2件、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件,宣讲法律场次8场,受教育人数7600人次,为集体和个人避免经济损失17.3万元,协助辖区党委、政府处理矛盾7件,成功5件,开展矛盾大排查13次,防止群众上访3人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今后我们还要在工作中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拓宽法律服务渠道,逐步改变法律服务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人民群众、面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

四、切实加强“调访一体化”工作。
“调访一体化”工作是一种新的工作机制是司法所人员参与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的专长和调解经验优势,使乡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在新时期构建社会主义社会中,显得尤为重要。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人员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可以说也找到了自身存在发展价值。今年我们调访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培训工作;二是调整了村、社区无法发挥作用、思想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的信访人员;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治理活动;四是加强了“调访一体化”的宣传工作;五是加强“调访一体化”的规范化建设。半年来,我县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访办,共接待各类上访事项23件,调访人员解决17件,移交司法机关4件。转上级行政处理2件。通过全县各级调访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维护创安社会稳定的作用。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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