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介绍信

时间: 11-20 作者:蔡火营 栏目:介绍信
篇一:办理居住证介绍信范文

    如果楼主是办理上海的人才引进居住证(就是以后可以转户口的那个),则需要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供1、学历及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3、本事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购房提供房产证,租住房屋提供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4、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在三个月内有效);5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距离截止日期至少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  
    这些材料备齐,楼主还可以提供一些“加分”材料,如近三个月的税单(到单位所在区税务部门调取)等。如果你是本科或以上学历,通过审核的希望就比较大了。


篇二:办理居住证介绍信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目前凡流入我区的流动人口均需陆续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民证》,流动人口在办理《居民证》时,需持所在村(居)开具的流动人口介绍信,现将此项工作对各村(居)通告如下: 
    1、不得已任何理由拒开介绍信,不得借开具介绍信为由搭车收费。 
    2、开具介绍信时,各村(居)应见有效证件同时进行流动人口信息采集。 
                                                            2012年5月7日 

篇三: 

    一、书面材料
  1、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上加盖单位公章,表格可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
  3、申请人身份证及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有效期内最近一年的在沪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或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其他信息变更相应材料(见注意事项)
  二、注意事项
  1、学历、住所、用人单位、合同等与申请有关的信息发生改变时,请参考首次办理时提交的相应申请材料;
  2、请参考审核打分办法,及时提供可以增加分值的书面材料。
  3、请至单位注册所在地或上次申请所在的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请续办。逾期续办者请至上次申请所在受理点申请续办。(详细材料请咨询受理点)
  4、随员子女续办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续签流程:申请人可以在居住证到期前两个月向所在单位提出续办申请,单位人事专员向受理点申报:
  1、用人单位网上注册;
  2、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附复印件)及代码证磁卡等,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所在地的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3、续签请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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