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申请书(2)
时间: 11-17
作者:李泽铭
栏目:申请书
申请人:xxx、xxx
2011 年 5 月 26 日
篇三:土地确权申请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 被申请人:xxx(性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 xx 镇政府依法确认位于 xx 村 xx 组与 xx 村 xx 组 xxxxxxxxxxx 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所有。 事实与理由: 该地块属于我村 xx 组所有。70 年代,在 xx 路的西边开挖一条 南北方向的河道, 把我组的土地一分为二, 之后, 经村、 组干部同意, 从 70 年代开始,我家就在该土地上进行种植树木,后因架设高压线 路,树木被砍伐后,我家继续在该土地上种植其他植物至今,没有任 何人提出过异议。 2010 年春天,被申请人 xxx 在该土地上种植瓜果,被我母亲毁 坏,后经人调解无果,被申请人又把草堆在诉争的土地上。被申请人 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我的权利,我多次找当地派出所、司法所要求处 理,均无结果。 被申请人 xxx 作为外村人,强行侵占我的土地,该土地与他无任 何关系。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土地 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 xx 镇政府依法对该诉争的土地作出确 权认定。 此致 xx 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篇四:
申请人:×××,××,××××年××月××日生, ××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 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 ×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 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 申请确权的理由: ××××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 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 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 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围活动的场地 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 ×××××等户,帐目当时已结清。因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 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 不具备规范化,仅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组组长×××× 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 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根据。但除被申请人×××外,其他×× 人至现在对口头协议是一致认可的。
大约在×××年左右,被申请人×××在与我的场地相 连的自留地里修建房屋,以他是××户人家组成的生产小组 成员之一,否认×××周围的场地已经全部处理给我家,他 家应有一份为借口,强占了位于××家房屋北面我的场地长 ×××米,宽×××米,面积为×××平方米,作为他家的 院坝使用。当时我母亲找他理论无果,他仍强占。另外,在 他的房屋后面××坎下的一块×××地,本属我户管理使用 的场地,他家强占,拒不退还给我户。 (两处被占情况,见 示意草图) 。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父年事已高,已将上述场地移 交给我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 2003 年 1 月 3 日发布的《土 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 特申请乡政府确权, 确认上述场地的使用权归我享有;责成被申请人×××退还 强占的土地给我管理使用。 此 致
2011 年 5 月 26 日
篇三:土地确权申请
申请人:xxx(性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 被申请人:xxx(性别、年龄、籍贯、详细住址) 申请事项: 请求 xx 镇政府依法确认位于 xx 村 xx 组与 xx 村 xx 组 xxxxxxxxxxx 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我所有。 事实与理由: 该地块属于我村 xx 组所有。70 年代,在 xx 路的西边开挖一条 南北方向的河道, 把我组的土地一分为二, 之后, 经村、 组干部同意, 从 70 年代开始,我家就在该土地上进行种植树木,后因架设高压线 路,树木被砍伐后,我家继续在该土地上种植其他植物至今,没有任 何人提出过异议。 2010 年春天,被申请人 xxx 在该土地上种植瓜果,被我母亲毁 坏,后经人调解无果,被申请人又把草堆在诉争的土地上。被申请人 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我的权利,我多次找当地派出所、司法所要求处 理,均无结果。 被申请人 xxx 作为外村人,强行侵占我的土地,该土地与他无任 何关系。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现根据《土地 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现申请 xx 镇政府依法对该诉争的土地作出确 权认定。 此致 xx 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篇四:
申请人:×××,××,××××年××月××日生, ××族,××××人,农民,住×××××××××。 被申请人:××××,××,×××岁,××族,×× ××人,农民,住×××××××××。 申请确权的目的: 请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 ×××及周围活动场所处理给×××××的民事行为合法、 有效。××××所有权及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归×× ×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 还回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 申请确权的理由: ××××年,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 包给了农户,经济体制进行了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 管理方式也相应采取了变革。经××××全体生产队员各户 主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围活动的场地 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 ×××××等户,帐目当时已结清。因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 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 不具备规范化,仅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组组长×××× 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 没有形成书面文字根据。但除被申请人×××外,其他×× 人至现在对口头协议是一致认可的。
大约在×××年左右,被申请人×××在与我的场地相 连的自留地里修建房屋,以他是××户人家组成的生产小组 成员之一,否认×××周围的场地已经全部处理给我家,他 家应有一份为借口,强占了位于××家房屋北面我的场地长 ×××米,宽×××米,面积为×××平方米,作为他家的 院坝使用。当时我母亲找他理论无果,他仍强占。另外,在 他的房屋后面××坎下的一块×××地,本属我户管理使用 的场地,他家强占,拒不退还给我户。 (两处被占情况,见 示意草图) 。 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父年事已高,已将上述场地移 交给我使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 2003 年 1 月 3 日发布的《土 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 特申请乡政府确权, 确认上述场地的使用权归我享有;责成被申请人×××退还 强占的土地给我管理使用。 此 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