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申请书(2)
时间: 11-16
作者:杨昭昭
栏目:申请书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负责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职务
任免机构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签 字:
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 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 1 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 2、3、 4、5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 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 业 登 记 跟 踪 服 务 表
申请设立登记事项: 领表人签字: 注册人员签字: 第一次 (日期: 年 月 日) 选 择 项 序 号 分公司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目录 说 明 提 交 材 料 第二次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第三次 (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提交 材料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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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 书》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 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 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在 www.sgs.gov.cn 网站上下载。请被 委托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自己的 身份证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 您所提交的章程应当加盖公司公 章。 请在复印件上加盖公司公章;公司 为外省市登记的企业的,请申请人 在办理登记时携带执照原件,并交 由登记窗口注册人员核对原件。 ①您利用公司自有的房产作为分 公司营业场所的,请提交房屋产权 证明复印件,并携带房屋产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