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
时间: 10-27
作者:钟玉
栏目:总结
篇一:检察院党建工作总结
按照市院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院党建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材料。
一、关于一把手抓党建情况
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一把手”作为全院的领导核心
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工作起到直接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在几年来的党建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能够做到认真的谋划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对推动我院党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一把手”抓党建的过程中,做到了:
一是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组织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实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
二是管人、管事相互结合。在抓党建的过程中,我院一把手从管好“班子一杆人”入手,一方面使班子成员能够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而带动全院整体的发展。另一方面,管好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带动周围人,最终为全院整体检察工作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自身建设首先抓。“一把手”作为全院核心领导,自身的形象关系关乎整体的发展。因此,在抓党建的过程中,“一把手”首先从自身建设抓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为干警带个好头,认真履行一名党的领导干部的职责,用自身的形象树好榜样,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关于“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建立“一岗双责”党建保障机制,目的是依靠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变以往那种单纯靠主要负责同志的个人素质来重视党建工作,依据领导者个人的党建意识决定党建工作位置的现象,为长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提供根本保障。本着这一目的,我们在制定责任制的时候,并不刻意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新颖,而是特别注意从抓好机关党建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责任制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从而使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抓、抓领导”。院党组把党建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去抓,将党的工作纳入了党组工作的目标管理,坚持党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等相关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总支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把机关党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把抓党建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配套抓、抓配套”。把机关党的建设同干警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将思想建设、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项任务具体分解,形成了一套分步实施的量化指标,从而避免了机关党建工作可能出现的“空转”现象。
三是“具体抓、抓具体”。我们在工作中强调,制订责任制和作出配套规划都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把大量具体的事情做好,真正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这一目的,从对责任制情况的督查中看到,各支部所在的科、局室在具体抓方面下了大量功夫,结合科室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比如在教育问题上,政工、办公室、后勤中心等综合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对干警的服务意识;反贪、法纪、批捕、公诉部门则重点突出大家的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民行、技术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等。
按照市院机关党委的要求和部署,现将我院党建工作形成如下调研材料。
一、关于一把手抓党建情况
在工作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一把手”作为全院的领导核心
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对工作起到直接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因此,在几年来的党建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对全年的党建工作能够做到认真的谋划部署,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对推动我院党建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一把手”抓党建的过程中,做到了:
一是党建、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建工作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组织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做到“三个纳入”,即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实绩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
二是管人、管事相互结合。在抓党建的过程中,我院一把手从管好“班子一杆人”入手,一方面使班子成员能够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而带动全院整体的发展。另一方面,管好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来影响带动周围人,最终为全院整体检察工作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是自身建设首先抓。“一把手”作为全院核心领导,自身的形象关系关乎整体的发展。因此,在抓党建的过程中,“一把手”首先从自身建设抓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为干警带个好头,认真履行一名党的领导干部的职责,用自身的形象树好榜样,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
二、关于“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建立“一岗双责”党建保障机制,目的是依靠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改变以往那种单纯靠主要负责同志的个人素质来重视党建工作,依据领导者个人的党建意识决定党建工作位置的现象,为长期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提供根本保障。本着这一目的,我们在制定责任制的时候,并不刻意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和内容上的新颖,而是特别注意从抓好机关党建的实际需要出发,提高责任制的规范性和约束力,从而使责任制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抓、抓领导”。院党组把党建工作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去抓,将党的工作纳入了党组工作的目标管理,坚持党务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等相关制度,每年至少听取两次总支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把机关党的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奖惩”,一级抓一级,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述职的重要内容,把抓党建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是“配套抓、抓配套”。把机关党的建设同干警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任务结合起来,将思想建设、班子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项任务具体分解,形成了一套分步实施的量化指标,从而避免了机关党建工作可能出现的“空转”现象。
三是“具体抓、抓具体”。我们在工作中强调,制订责任制和作出配套规划都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把大量具体的事情做好,真正提高机关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围绕这一目的,从对责任制情况的督查中看到,各支部所在的科、局室在具体抓方面下了大量功夫,结合科室实际提出了具体的措施,比如在教育问题上,政工、办公室、后勤中心等综合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对干警的服务意识;反贪、法纪、批捕、公诉部门则重点突出大家的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民行、技术部门重在强调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