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普法工作总结(2)

时间: 10-26 作者:方珊 栏目:总结

    以“法律六进”活动为切入点,积极推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单位的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单位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推进平安和谐单位建设,以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进一步做好“计生法治”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进“计生法治”建设,促进我局乃至全市各项计生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 

    四、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在进一步落实我局领导干部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学法用法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围绕建设法治单位,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积极协调和配合组织、人事、司法部门在领导干部队伍中开展以《公务员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预防职务犯罪、反商业贿赂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的能力。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特点,继续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建立起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不断加强我局领导干部普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 

    五、落实惠民政策 

    (一)奖励扶助政策 

    年初以来,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按照上级指示,对2010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复查、核实,并对2011年奖励扶助对象进行了预测。共发放符合享受奖励扶助对象4975人。此项工作从始至终都切实做到严格把关、不错不漏,确保万无一失。真正做到以人为本、为民办事。 

    (二)特别扶助政策 

    我市人口和计生局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实施计划生育惠民行动计划总体部署,开展了对全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补助、扶助政策实施活动。并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明确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确认程序、扶助办法、资金来源等,确保扶助措施落到实处,取信于民。 

    年初以来,我市计生系统大力宣传了《宪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计划生育相关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出生缺陷干预工程、预防艾滋病等知识。在我局取得了一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群众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尚需进一步提高,个别镇计生干部对计生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依法行政意识不够,村民自治力度不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待加强等等。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加大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我市普法工作和计生工作更好更快地向前发展。 


篇二:

    年是“四五”普法工作实施阶段的最后一年,五年来我局十分重视,按照县“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积极建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四五”普法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现将我局的“四五”普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局领导对“四五”普法工作十分重视,把普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提出要求,落实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了使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我局还建立了“四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有关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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