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个人工作总结(2)

时间: 10-25 作者:刘轩 栏目:总结

  七是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方面有新的突破,超额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开展20家认证的工作目标。在有针对性地在建筑、石化、医药等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宣贯工作,举办了iso14001:2005版标准培训班,编制了14000宣贯手册,帮助30家企业开展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对认证单位进行了备案登记并出具了环境守法证明。按省环保工作要求,对哈尔滨鑫岩实业有限公司等“双绿色”认证企业进行了复查,提高了其环境管理水平,保持环境管理认证的可信度。

  八是创新环境新标准培训方式,以试代训,充分利用网络优势,组织开展了区、县、市(市)环保局执法和监督管理人员的《环境标准考试》,促进了区、县、市(市)环保局各级环境管理和监察人员对环境标准的学习,减轻了基层参加组班培训的负担,收到了非常明显的学习效果。

  九是拟制科技处2007年及“十一五”工作思路,提出局“十一五”规划科技部分修改意见。

  十是撰写完成哈尔滨市循环经济经验材料,接待并完成哈尔滨市循环经济调研任务,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为《哈尔滨市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课题提供相关资料,完成了我局“十一五”循环经济工作思路的综合工作。

  十一是在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污染事件中,积极组织专家研究应对措施、技术和办法,组织协调相关科研课题的论证、申报工作,为防治松花江污染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十二是完成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72号提案的答复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之,一年来,脚步匆匆,忙忙碌碌,在工作中收获,在收获中快乐。在新的一年,自己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加努力工作,向各级领导和同志们交上一份优秀的答卷。 


篇二:环保局个人工作总结

    机构改革后,我到开发处工作,一年来,在局领导和处长的领导下,圆满地完成了本职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和与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二、参加市联审中心环保审批工作。  

    参加建设项目现场踏勘、检查60余次;联审窗口及处内接待咨询工作100人次;受理建设项目报件50余份。  

    三、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起草审批意见。  

    四、参加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五、完成全市建设项目环保十佳工程申报工作。  

    六、指导七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促各区环保局按时上报建设项目月报表,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管理。  

    七、 完成提案答复工作6件。   

    八、负责道里区、动力区建设项目“两项制度”执法检查工作,对违反“两项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罚。  

    九、烟尘污染专项检查工作。对香坊区限期治理单位进行检查、督办。  

    十、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和环评单位做好服务,发放各种法规、标准、服务指南、办事程序、环评单位名单。    
  
    十一、与民政局协调社区企业环保审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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