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工作总结(8)

时间: 10-23 作者:何明月 栏目:总结

  (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情况

  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方面始终做到公平、及时、人性,坚持站在参保企业和参保工伤职工的角度做好待遇支付工作,维护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截止到2月底,为因工伤残职工677人,因工死亡人员14人,工亡人员供养亲属430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599.7万元;为各县(市、区)下拨工伤保险基金1360万元,全市基金累计节余达5820.5万元。

  (三)医疗服务签约和管理情况

  我市两级经办机构与58家医疗机构、3家辅助器具配置机构、1家药店签定服务协议,保障了工伤职工的治疗需要。

  (四)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为保证上级审计机关审计顺利进行,我市工伤保险经办人员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积极工作、主动配合。按照市局要求,加班加点做好各项数据自查整理工作,按时提供审计数据表格,做到随叫随到,不拖延、不敷衍、无怨言。

  (五)主要措施

   一是宣传先行,利用新修订的《河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之际,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对工伤保险的认识,提高了用人单位的参保积极性,形成了我要用人单位参保为用人单位我要参保的良好局面。

  二是重点突破,主动与财政部门协调,继续争取将全额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纳入预算管理,实现全覆盖。截止到2月底,全市参保事业单位达到750家,参保人数达到57751人,比2011年增加821人。

  三是工作触角向小、边、远用人单位延伸,主动将乡镇企业、社区(村)办等小企业纳入工作作为一个突破点,弥补参保扩面后劲不足的缺陷。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是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系统培训。

  二是经办队伍人员不足,经费短缺,与承担的职责严重不匹配。

  三是房地产市场不景气,造成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减少,对参保扩面冲击明显。

  四是省针对《社保法》、新《条例》新增的有关基金先行支付问题如何管理追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支付管控等业务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影响经办业务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推进参保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将全额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乡镇小企业参保作为主攻方向。

  二是探索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新办法和改进医疗费结算办法,研究制定经办业务操作规程。

  三是做实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加强事故多发企业和高危行业的监控检查,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是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

  五是与工伤保险行政机关联合研究制定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增强基金支撑能力。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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