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台工作总结(13)

时间: 10-19 作者:张广聪 栏目:总结

7月16日,区委书记周国雄、区长胡秉忠、副区长陆月星在区防汛指挥部、区建管委有关领导的陪同下,冒着酷暑,慰问了长征镇、桃浦镇防汛指挥部和防汛专业单位的防汛干部,送上了毛巾和矿泉水等防暑降温物品。

7月12日晚狂风事故发生后,我区领导非常重视,严格按照遵守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各方尽心尽力做好善后救助工作的指示,将群众安危放在第一位,迅速作出反应。区委书记周国雄立即指示区交警 、区绿化局等部门,亲临真南路110号压断电线的事故现场指挥抢险。由于风大,我区长征镇横港地区一建筑工棚被大风刮倒,100来名建筑工人在风雨中无处可躲普陀区减灾领导小组总指挥、普陀区区长胡秉忠同志在了解情况后,立即指示相关部门动用《区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解决好他们的生活问题,在民防办、建委、长征镇、建设单位、建管办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协调下,当晚就为这批建筑工人解决了安身之所。普陀区副区长陆月星同志在得知真北路立交层受阻情况后,立即指示区建委和公安分局协调处理事故,由区建委和市有关部门协调,由区公安分局安排所有车辆改走二层立交,尽快解决了交通故障,未造成长时间拥堵。

8月12日迎战第14号强热带风暴“云娜”期间,在外地考察的区委书记周国雄同志打电话到区防汛办询问有关“云娜”台风情况,要求区内有关单位要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坚持到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区安全。胡秉忠区长亲临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并始终保持与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电话热线联系,了解“云娜”台风的最新动态,听取区防汛办对台风的走向,分析可能对我区产生的影响,并作了重要指示。胡区长要求我区各级防汛专业单位及相关部门领导应从思想上重视,对即将到来的台风、暴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特别对建筑工地、危房、灯箱广告和绿化等要引起重视,要加强检查并组织好抢险工作,尽量减少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并要求各部门、单位应加强值班,台风警报发布后,各部门领导必须进岗到位,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同时保持好信息的畅通。区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副区长陆月星抱病参加防汛紧急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区内各单位、各部门贯彻落实市防汛紧急会议精神,思想上要高度重视,高度戒备,全面做好防御“云娜”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他特别强调当前工作三个“加强”:一是要加强值班,保证信息的畅通,坚持“三报”制度;二是要加强检查,突出重点,做好防范工作,要对广告牌、霓虹灯、脚手架、塔吊、行道树、危旧房屋、简易工棚等作为再次检查的重点;三是要加强应急抢险准备,保证抢险人员、物资和防汛预案到位。

2、加强检查、巡视,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故。

汛前和汛中,区防汛办联合有关街道、区房地局、区市政署、西部集团等有关部门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相关防汛大检查和抽查。

6月22日,区防汛办联合区房地局、长寿路街道防汛指挥部、长风街道防汛指挥部、宜川路街道防汛指挥部、石泉路街道防汛指挥部等有关单位,冒着酷暑,对我区的“九间头”、建民村动迁基地的危房简屋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束后,还针对动迁公司、拆房队伍等有关单位召开了会议,再次传达了市、区防汛工作的会议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在动迁工作中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在拆房工作中要注意安全工作,特别是对一些薄弱环节要做好临时措施,确保“不伤人”,同时根据自己的工作特点组织好防汛预案,对必要防汛抢险物资要储备到位,关键时候要拉得出、打得响。

7月21日,区防汛办联合区市容局、区商委、区城管大队和有关街道,对我区的灯箱广告牌、店招牌等集中地段长寿路、中山北路等处进行了防汛专项安全检查。检查结束后,区防汛办还召开了座谈会,明确区内的广告牌、霓虹灯、店招牌等由区市容局进行监管,需要执法处理的由区城管大队执法处理,对商业广告牌和店招牌由商委进行行政管理或协管,区防汛办还特别强调要求各街道、镇要对辖区的广告牌、霓虹灯、店招牌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力争将台风来临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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