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 10-15 作者:钟国伦 栏目:总结
篇一:安监局个人工作总结

进入2010年以来,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形势比较严峻,各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接连不断,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也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如:内蒙古骆驼山煤矿事故,山西省王家岭煤矿发生重大透水事故,河南伊川发生煤矿爆炸事故,被困人员过百,这一起起事故的发生,震颤着我们的心灵,我们不禁要问,从党中央到地方各级安监局,都加大加强煤矿治理工作,可为什么矿难事故还会频频发生呢。而要着力扭转事故多发势头,我认为要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指南,切实贯穿于安全监管的全过程,真正落实到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

一、创新理念,转变思路,将科学发展观深刻融会到安监工作中去

安全发展既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为人民群众管好“生命簿”和“财产簿”,时刻为老百姓扣紧“安全带”,这是实践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

当前,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但安全生产监管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要求必须时刻保持高压态势,带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紧迫感始终抓实抓紧。一是应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全面发展意识,把科学发展观念贯彻始终,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严防骄傲自满、严防责任松懈、严防监管缺失、严防事故反弹。二是应牢固树立协调发展意识。加大各职能部门的综合协调力度,理顺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各职能部门相互呼应、相互促进、相互推动、协同发展。三是切实增强可持续发展意识。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时,既要考虑当前发展和眼前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和长远需要,防止在工作中急功近利。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发展过程中的困难,用发展的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通过一手抓严格执法、一手抓主动服务,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拓展和规范企业的“本质”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监管队伍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力军,必须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践行科学发展观和推动安全发展的自觉性、坚定性,建设政治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过硬的专家型安监队伍。在安全监管执法过程中,着重强化服务功能,牢固树立“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思想,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之中,重在解决问题。

二、严格制度,强化责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

(一)制度建设是基础。有章可循是管理的基础,制度的完善健全程度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效果,这就要求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在实践中将制度不断完善。同时注重制度的贯彻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是前人用血的教训换来的,因此,应切实教育每一名职工清醒地认识到,违章违纪早晚会铸成大错。有制度不严格执行,或者执行不了会导致问题更多。要制订科学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奖惩分明,严格考核,保证规章制度执行到位。大力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执章不严、违章不究”的行为,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二)责任落实是根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关键是要立足实际,真抓实干,采取实实在在的举措,谋划实实在在的发展,不断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要“居其位、谋其政”,“谁主管、谁负责”,这在《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302号令等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就是各部门正职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责;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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