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规章制度

时间: 01-09 作者:吴建军 栏目: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数字化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实现“六化”目标,增强中心职员的职责意识、岗位意识;提高业务技能、工作效率;依据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场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工作规范制度。

二、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严于律己,恪尽职守。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领导指挥调度,不擅离职守。

第二条、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团结同事,甘于奉献,提高认识,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

第三条、兢兢业业,忠于职守。工作时间,受理员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牌,迅速准确受理监督员、社会公众信息和电话。

第四条、严守纪律,谨慎工作。不准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听私人电话。外来人员因公进入服务大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由值班长或领导陪同。

第五条、爱护公物,整洁有序。服务大厅应保持整洁安静。

第六条、提高认识,优质服务。严禁推诿、刁难、拒绝受理公众电话,在群众来电尚未挂机前不准抢先挂机。

第七条、热心服务,爱岗敬业。严禁工作中与来电群众发生争执,讲粗话。一经发现并确认为受理员有主要责任者,按照本单位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上下班和请假制度

第八条、上班期间因事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各自负责人报告,整个科室外出的,须通知分管农场领导。

四、接听电话文明用语制度

第九条、接电话使用普通话,语气亲切和蔼,不得使用粗话、脏话及不文明、不规范的口语。

五、办事服务制度

第十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按照“首问责任、对口接待”的原则,不论当事人询问的内容是否与首问责任人职责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回避、拒绝群众的询问。

第十一条、服务承诺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能要求,将对外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第十二条、限时办结制度是指中心各成员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其管理职能范围内的业务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的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服务群众、高度负责、又好又快的原则,做到明确职责,精通业务,办事严谨,雷厉风行,确保制度落实。

六、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均属单位固定资产,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的资料、说明书均由使用者自行保存,以便查用。

第十四条、计算机发生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技术保障负责人反映,由专人负责排除,严禁擅自拆装。

第十五条、使用人员要爱护计算机设备,严格按照程序和规范进行操作。由于人为的非正常操作造成计算机设备硬件损坏的,其经济损失由损坏人负责赔偿。

第十六条、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来路不明、可能有损系统的软件。

七、“城管通”管理

第十七条、因人为原因损坏、遗失“城管通”主机的,当年按原价全额赔偿,赔偿款从每月工资中扣除,至扣完为止。因人为原因损坏、遗失配件的,按原价赔偿。赔偿款从当月工资当中扣除。

八、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监督员按要求全网格巡查。做到每人每日巡查工作网格不少于一遍。

第十九条、监督长及时督查处理完毕案件,监督员做好结案的现场核实工作,及时到现场验收核实确认并反馈信息。

第二十条、指挥长在管理工作流程中要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认真执行社会服务管理中心监督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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