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借阅规章制度

时间: 01-04 作者:贾伯聪 栏目:规章制度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每月中旬彻底清查一次。

二、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选好书后,尽快到借书处办理借书手续,不得在室内逗留、打闹。借阅者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其清扫图书室一个星期。

三、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一中午(12:50-13:30)和下午(16:10-17:00),其他时间不办理外借手续。

四、不得替他人借书,也不得转借他人,不能随便放在家里。每人每次限借1本,借书期限5天,若未能读完及时向管理员说明情况。过期不还者按超期一天罚款0.1元。

五、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凡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六、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赔偿。

七、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的五倍罚款处理,并全校通告批评。

八、未经管理员同意或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资料出图书室的,以窃书论处。

九、保持图书室内安静、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十、本制度从2012年10月22日起实施。

xxxxx乡加民小学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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