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工厂规章制度

时间: 01-25 作者:周围 栏目:规章制度

1、学生在进入实习部或实验室(简称部室,下同)前2周,必须进行预约,经主管领导批准,管理和指导人员做好设备和所需材料准备工作,并通知学生后,方可进入。

2、实验前必须有详细的实验或实习设计方案,涉及精密仪器或贵重设备的必须有实验指导书。

3、实习时注意安全,严禁吸烟,杜绝火灾,实习完毕关闭电源,将仪器设备排列整齐,并协助管理人员和指导人员认真负责地进行安全和故障检查,无误后经批准方可离开。

4、使用各种物品必须注意节约,使用贵仪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登记。

5、仪器损坏时,应如实向管理人员报告,认真填写损坏仪器登记表,听候处理。

6、室内一切物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严禁带出室外,若需借用仪器设备物品等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7、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或指导人员的管理。

8、各种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得到管理人员同意,在熟悉操作方法后方可使用,否则,由于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坏或人身事故由当事人负责。未涉及的设备仪器物品等不得乱动。

9、学生在各开放部室所做的实验或产品制作,必须撰写报告,并对实验或制作结果、收获和体会认真进行总结,不上缴报告或撰写不认真者,将取消再次进入各开放部室的资格。

10、开放时间:通常为正常上班时间。若需要在晚上或法定节假日进入实习工厂各部室,须预先和指导人员协商,形成书面申请报告并由指导人员报工厂办公室主管领导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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