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研规章制度
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反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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