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绿化规章制度
一、绿化管理职责划分
1、厂区绿化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确定,确定绿化方案时,要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气候条件、装置生产及检修特点等。
2、厂区绿化方案的实施、变更,花草和树木栽种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实施。
3、厂区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域划分、监督管理、考核等工作由消防保卫部负责。
4、公司各部门负责绿化管理责任区花草和树木的病虫害防治、施肥、修剪等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各部门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所在的工作区域、员工数量等进行绿化管理责任区的划分,具体划分情况详见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三、绿化责任区管理要求
1、对绿化的植物适时、适量浇水,确保苗木、草坪浓绿及正常生长,
2、严禁用自来水浇花草、树木、草坪,在生产管线取水要经过生产调度同意,浇水时要有人监护。
3、花草、树木、歪斜要及时扶正、培土。
4、花草、树木、草坪叶片不正常或萎缩干枯要及时防治处理,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5、当多雨或大风季节来临之前,各部门要做好防汛和防风的措施准备,以防花草、树木被破坏。
6、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杂物、杂草各部门必须及时清理,要保持绿化管理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
7、严禁本部门或其他人员、车辆擅自进入绿化区内损坏花草、树木等情况发生。
8、未经许可,任何单位不得在绿化区内搭建临时设施、动土、或擅自将绿化区用作施工场地,或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和垃圾等。
9、不得将污水、废渣等有毒有害或污染性的东西倾倒在绿化区内。
四、考核程序
公司各部门都有权利对破坏其绿化管理责任区内花草、树木的人或事件进行监管,消防保卫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理。
五、处罚标准
1、绿化区内有杂草、杂物、垃圾等,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2、绿化区内的花草、树木歪斜后不及时扶正,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200元。
3、不按规定路线行走,擅自进入绿化区的人员,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4、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碾压绿化区内花草或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司机100-300元,扣车辆所属单位500元,并责成对损坏的花草、树木恢复完好。
5、损坏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6、擅自移迁花草、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100元。
7、攀爬或摇晃树木,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元。
8、污水或垃圾等污染绿化区,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300元,当查不到责任人时,每次扣责任区管理单位50-300元,并责成恢复完好。
9、擅自在绿化区内动土、施工、检修、搭建临时设施、堆放物料等,一经发现,每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
附图:绿化及室外卫生管理责任区划分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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