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火灾事故案例

时间: 07-20 作者:满晓霏 栏目:案例
篇一:电气火灾事故案例(314字)

2008年,数起震惊全国的重大火灾事故都是由电气火灾事故引发的。2008年9月20日22时49分,深圳龙岗区舞王俱乐部火灾,导致44人死亡,6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七千万。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舞台照明线路和施放焰火同时起火引发的。又如;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县中心医院特大火灾,造成37人死亡,9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22万元。事故原因是配电室电缆短路故障引燃可燃物。

近几年我国煤炭瓦斯爆炸事故频发,致人死亡事故不断上升。除过煤矿通风不够,导致大量瓦斯积聚,致达爆炸极限外,引发事故的原因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位是违章作业,第二位是电气火花(短路、漏电),第三位是违章使用明火。可见,加强井下电气防火防爆管理的重要性。

篇二:电气火灾事故案例(168字)

2014年1月11日1时10分许,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仓房社区池廊硕8号“如意客栈”经营者唐英,在卧室内使用五面卤素取暖器不当,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造成烧损、拆除房屋面积59980.66平方米,烧损(含拆除)房屋直接损失8983.93万元(不含室内物品和装饰费用),无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事故。

篇三:电气火灾事故案例(232字)

2006年11月14日10时43分,一老式居民住宅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火灾造成15户居民住宅不同程度烧损。起火建筑为砖木结构三层,底楼9个房间,二楼7个房间,三楼5个房间。发生燃烧后,整栋建筑除底楼东南侧和西南侧两个房间未发生燃烧外,其余房间均过火燃烧,二楼、三楼楼板部分被烧穿,三楼屋顶局部坍塌。火灾原因为底楼西侧后门过道内南墙配电板上的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导线绝缘层和周边的可燃物。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财产损失110万元,善后处理造成民事纠纷。

篇四:电气火灾事故案例(229字)

2006年12月12日8时24分,浙江省温州市人民路28层的温富大厦裙房一楼“朵朵鲜”花店发生火灾。火苗引燃花店内大量干花、包装纸、塑料花等易燃物酿成大火。滚滚浓烟冲上花店一楼外墙,经一楼房顶广告牌的阻挡,从二楼窗户直接涌入新艺苑舞厅。舞厅内当时有约200人,人们迅速向两个通道奔逃,绝大部分人逃过一劫,21人被大火和浓烟吞噬了生命。大火将花店和隔壁的美容店燃为灰烬,过火面积达1270平方米。经查,火灾原因是花店吊顶内照明线路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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